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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滨州邹平县中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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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滨州邹平县中医院招聘公告(30名)

根据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普通全日制学历,护理岗位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五)护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临床(含麻醉、影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岗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 聘
岗 位
招 聘
数 量
资  格  条  件
学历专  业备注
1临床5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 
2中医5本科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3医学影像2本科医学影像专业 
4针灸推拿3本科针灸推拿专业 
5护理15专科及以上护理专业 
合计 3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集中审核的形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邹平县中医院人事科(老门诊楼三楼317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五张1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交的各类证件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条件者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出题、阅卷、监考及面试均委托 三方组织进行,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较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招聘岗位数量10人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招聘岗位数量10人及以下的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加2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用合格人数确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相关事宜将在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拟聘用公示前,对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事科组织签订《试用合同》。取得执业资格且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工作,医院招聘方案上报县编办、县卫计局,招聘工作接受以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一)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及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二)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应聘人员,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邹平县中医院网站(http://zpxzyy.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较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较终解释权归邹平县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543-4268615(邹平县卫计局人事股)
0543-4351203(邹平县卫计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43-4352146(邹平县中医院人事科)